加拿大司法系统面临挑战:「迟到的正义就是正义的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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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高法院设限30个月 保障合理审判时间
【加西都市报讯】CTV新闻报道:「阿里(IbrahimAli)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因一级谋杀一名13岁女孩而被定罪,他已申请暂缓对他的指控。」根据他所涉及的案件,从警方指控他到法院开审,中间等待时间长达逾4年半。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6年设定审理合理时限为30个月。然而,司法实证主义自十八世纪以来一直是思想启蒙和科学观的检验方法论。该判例也剥离了法律和社会伦理的必然关系,无罪假定以及举证责任都得到了普世认可和支持。
但是,最高法院在Jordan案(R.v. Jordan,2016SCC27)中指出:「在合理时间内接受审判的权利很重要。如果被告的审判时间过长,可以停止。」同时,在Thanabalasingham的判例(R.v. Thanabalasingham,2020SCC18)中,最高法院也同意被告在合理时间内受审的权利受到侵犯,表示应该暂停诉讼程序。
加拿大司法系统正在面临挑战,需要加强组织性和避免延误,以便保障每个公民在合理时间内接受审判的权利。对于执法和司法职能部门来说,这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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