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不卖”金句惹纠纷 印商被警告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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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卖”金句引发版权纠纷,印制商被警告停止使用
加拿大BC省维多利亚一家名为Cutouts,Canada的印刷服务公司近日因使用与安省省长道格·福特(Doug,Ford)标志性的鸭舌帽文字相似的标语而收到律师函。
该公司的老板Bartosz(Boz)在官网销售了一件印有加拿大地图和“非卖品”(not,for,sale)字样的黑色T恤,这与今年1月福特参加省长联席会议时所佩戴的帽子文字十分相似。帽子制造商JackpineDynamic,Branding,Inc.向Boz发出律师函,要求他停止使用该标语,称其侵犯了该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权。
据悉,自福特佩戴“Canada,isnot,for,sale”帽子后,这款帽子走红,成为一种爱国象征。Jackpine公司已为该标语申请注册商标,目前正在审核中。律师函中提到,由于福特的带货效应,“Canada,is,not,for,sale”帽子大火,凸显了品牌的独特理念和产品价值,因此该公司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或类似的商标。
值得一提的是,这款帽子的灵感来源于福特在接受采访时谈论美国总统特朗普威胁“收购加拿大”事件。两位设计师Emma,Cochrane和Liam,Mooney设计了这顶帽子并将其定为$45-55刀,以表达加拿大人对国家独立的坚定信念。
福特“直播带货”后,这款帽子的销量迅速超过$45万。不仅如此,设计师也表示其他公司也受到了Jackpine的侵权指控。Boz告诉媒体他收到律师函时惊慌失措,但他认为自己的设计有自己的想法。现在他已经修改了文案,此事应该已经了结。
多伦多专门从事商标和版权法的律师John,Simpson指出,商品申请的审核需要大约两年,其间,申请人有权针对正在审查的商标发送停止侵权信函。他解释说,如果一家公司建立了与商标相关的商誉和声誉,而另一人以令人混淆的方式使用它,那么他们可以起诉假冒行为,这是一种侵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这段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爱国”和商业的复杂关系的思考。当爱国恰巧也是一门生意时,如何界定品牌权益与个人表达?这种情况下,法律如何平衡不同利益方之间的权利?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商标法与侵权行为: 加拿大商标法的核心在于保护商誉和消费者利益。当一家公司取得了某一标志的注册商标权后,它就拥有对该标志在特定商品或服务领域的独占使用权。其他公司如果未经许可使用类似的标志,可能构成侵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假冒行为"。
“爱国”和商业: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而“爱国”常常被用于表达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当“爱国”概念被商品化,并成为一种商业模式时,它就与个人表达、品牌权益以及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案例分析: 福特“带货”的加拿大帽子事件,正是“爱国”和商业之间纠葛的缩影。虽然设计师的初衷是表达对国家独立的坚定信念,但Jackpine公司将其作为商誉的一部分,并申请了商标注册,试图保护其权益。而Cutouts,Canada的老板则认为自己的设计有自己的想法,不构成侵权行为。最终,双方通过修改文案和沟通的方式解决了纠纷。
思考点:
- 在“爱国”概念被商业化后,如何平衡品牌权益与个人表达?
- 法律应该如何界定“类似性”,避免过度限制个人创意?
- 公众应该如何看待这种商业模式,以及它对国家认同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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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些网友对这篇文章的一些评论...
- 老王: "Canada is not for sale"?这帽子卖到45万刀了,看来“不卖”的策略很成功啊!
- 小明: 这位印刷商老板真是个天才,直接抄袭省长帽子的标语,还把“非卖品”写得这么眼熟,简直是营销利器啊!不过他运气不好碰到的是注册商标公司,不然说不定赚大了。
- 美玲: 这个事件真搞笑,一边说加拿大不属于任何人,一边又将“Canada is not for sale”打造成品牌。这波操作真是把爱国主义和商业利益完美融合了。
- 阿强: 看来未来每个人都应该戴个帽子在脸上写上自己想表达的理念,这样就不会有人再侵权了。比如我想要一顶:“我的钱包不属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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