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老夫妇与女打官司争夺公寓权

加拿大华人老夫妇诉女打官司 争夺公寓所有权

多伦多一家华人家庭近日因房产纠纷闹上了法庭,引发热议。程氏夫妇与亲生女儿D女士在2001年共同购置一处公寓,起初双方协议将D女士纳入业主名单,但她事后拒绝转让其所有权。

据报道,程氏夫妇年事已高,原打算缩小住房规模并选择一套公寓居住。D女士提议共同投资,并向父母表示她有意在多伦多购置一间公寓作为礼物,表达对两老的关爱和尊敬。双方最终签署了购房协议,将D女士的名字加入业主名单。然而,程氏夫妇随后声称他们从未将此房产视为女儿的投资财产,且D女士未投入一分钱或出力。

D女士则拿出一份借款协议,证明程氏夫妇向她借出35万元用于购买公寓,一旦还清该款项,父母的名字将从业主名单中删除。协议还规定,年利息为5%,每月D女士需支付1485.33元利息给父母。

据程先生所说,当初加入女儿的名字是为了方便她在未来管理夫妻俩的财产并按照遗嘱分配房产。然而,他后来了解到,如果他们去世,D女士有权无条件获得该物业的所有权,遂萌生退意。程先生认为这份借款协议是英文撰写的,且夹杂在其他中文投资协议中,他们夫妇糊里糊涂签了字。

随着双方矛盾激化,最终闹上了法庭。法官在审理案件后认为D女士并非被迫放弃房产权益,她始终未主动退出,并且拿到了9.1万元的补偿款,免除27万美元还款债务,更在2004年4月签署文件确认不再享有该物业权益。最终判决将D女士的物业所有权从业主名单中移除,但官司费用由程氏夫妇承担。

此案引发社会热议,不少人感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金钱和利益面前,亲情竟会变得如此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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