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承诺不等于开发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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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10天降价14.7万!法院:售楼员承诺不等于开发商决策
北京——本市首起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一审宣判结果出炉,原告涂女士以欺诈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涂女士于5月购买了一套东恒时代家园三期房屋,在签订合同之前,售楼小姐承诺该户型不会降价。然而,仅仅10天后,开发商对包括涂女士所购房屋在内的绝大多数户型进行降价销售,同款相同条件的房屋价格下降了14.7万元。涂女士以“欺诈”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降低房价并调整贷款金额,享受与后购房业主相同的待遇。
庭审现场近30人旁听,多数同情原告,但最终法院认定售楼小姐的承诺仅是一种预测,而非开发商决策行为,且未写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分析,录音中售楼小姐曾表示:“预测吧,我就一小业务员,也没有那么高的远见”, “开发商拿这个房型做促销我确实很意外”。这些话语表明售楼小姐当时并不知道房屋将来肯定会降价,其行为不构成欺诈。
此案引发社会关注,律师提醒购房者,面对售楼小姐的承诺要谨慎,如认为内容重要应要求写入合同,设定赔偿条款。 不要轻信售楼员的“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