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严打不正当行为
Share
央行发布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严打不正当行为
为规范支付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利益,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许可审批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明确指出,所有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将被责令停止运营。同时,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支付业务的个体户和非金融机构,央行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的行为规范进行了严格界定:
- 严禁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或将业务外包。
- 必须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遵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比例管理规定。
- 不得拒绝或阻碍相关检查监督,其他危及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支付机构,央行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 针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行为,《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权的出资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或参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中国支付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金融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