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十年小三”索抚养费判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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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十年小三”索要百万抚养费!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十万
近日,一件关于爱情、金钱和亲情的官司在宁波法院审理,引发广泛关注。一位名叫王老板的企业家与一名女子小琪因长达十年的地下情史走到法庭之上。
据悉,王老板是一位事业成功的企业家,膝下无子,渴望拥有一个儿子。1993年,他认识了四川姑娘小琪,并与其展开地下恋情。在王老板承诺娶她的前提下,小琪被其“感动了”,最终与王老板同居生活。
然而,十年的爱情长跑并没有带来婚姻的承诺。小琪一直希望获得正统的身份,但王老板始终以妻子身体不好为由推迟离婚。期间,小琪多次提出结束这段关系,但在双方准备分手之际,她意外怀孕并诞下一子。
面对膝下有子的喜悦,王老板一度和好如初。他给小琪购买房产、车辆,并每年支付12万元抚养费。但最终二人依然协议分手,儿子由小琪抚养。
直到2011年,王老板发现儿子并非自己的亲生骨肉后,他再次起诉小琪,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索赔70万元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
法院调查后证实了亲子鉴定的结果,最终判决小琪返还王老板抚养费10.5万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此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许多网友感叹爱情的悲剧性,也对王老板的行为持批评态度。 有人认为,尽管小琪没有获得婚姻和法律保障,但她的付出和努力不应该被无视。同时,也有声音表示,这种长达十年的地下关系,最终给所有相关人员都带来了伤害,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