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试点结束,立法推进

中央宣布停止房产税扩围,将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北京 - 据官方消息,中央已决定停止房产税试点扩围,转而推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这意味着,重庆、上海等已试点的城市也将按照新法实施征收房地产税。

此次决策背后,在于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近年来,部分城市开展的房产税试点未能有效抑制房价,同时对地方财政贡献有限。专家指出,现行房产税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行全面改革。

广东率先将房产税纳入地方税种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广东省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这表明中央将逐步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推动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加速。

专家解读:房地产税是“系统工程”,需理顺全流程税收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需要理顺整个税收环节,调整现有制度,做到不重复征税。他认为,房地产开发和流通环节目前税负过高,而保有环节则缺失,房地产税应将土地使用的税收合并进来,针对存量房进行征收。

永久性产权将取代40/50/70年期限限制

此外,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透露,新法案还将取代现行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划定,实行永久性产权制度,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这一举措也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目前,中央尚未公布具体时间表,但预计未来几年内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取得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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