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归加注意停留期限 新规定引发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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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局新规定引担忧:海外归国需注意停留期限
多伦多 - 一位用户在社交媒体上咨询了关于加拿大移民局最新政策的疑问,引发网友热议。这位用户的亲属从美国回加国后,护照没有盖章或其他标记,引发了对签证停留期限的担忧。
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第183(2)条,如果入境时未盖章或无停留日期记录,则默认逗留期为六个月,从获准入境的当日开始计算。美国签证似乎存在“回流恢复原停留期”的规定,但加拿大目前没有类似规定。这意味着,用户家人九月份回国后重新获得六个月的停留时间,截至明年三月。
然而,这位用户仍然担心自己可能会错过申请延期机会,导致未来入境被拒或遣返。为了避免风险,她计划打电话或写邮件咨询移民局,以确保自己的签证合法有效。
此事件引发网友讨论,许多人表示对加拿大移民政策的最新规定感到担忧,建议大家在回国前做好充分了解和准备工作,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专家建议:
- 回加公民务必仔细查看护照上的入境日期和停留期限。
- 如果出入境时未盖章或无停留日期记录,应及时咨询移民局确认逗留时间。
- 提前了解加拿大最新移民政策变化,做好签证延期申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