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车祸案:男子因致幼儿死亡获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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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男子因驾驶致幼儿死亡案被判无罪,无需重新审判
2024年4月,温哥华市中心发生一起车祸导致两岁女孩死亡的案件,原告方对法院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但最终BC省最高法院驳回了控方上诉,该男子将不会面临新的审判。
该事件发生于2021年7月,在温哥华市中心Hornby街和Smithe街交叉口,被告赛义德·拉明·莫什菲吉·扎德(Seyed, Ramin, Moshfeghi, Zadeh)闯红灯,与一辆迈凯伦跑车相撞。碰撞导致他的SUV车驶上人行道,撞倒了怀抱年幼女儿奥申的迈克尔·希瓦父子二人。希瓦重伤,而他的女儿奥申不幸死亡。
在2024年4月的审判中,莫什菲吉·扎德被控驾驶致人死亡和危险驾驶致人身体伤害罪名,最终被裁定无罪。原审法官Kathryn Denhoff认为,虽然被告注意力不集中,驾驶方式危险,但他短暂的注意力不集中,所做出的行为并未“明显偏离”所要求的谨慎标准,因此不构成刑事犯罪。
控方认为判决结果不合理,提出上诉。然而,由BC省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庭驳回了控方的上诉,认定虽然原审法官的理由中存在一处法律陈述错误,但该错误是独立的,且对其结论并非致命。
两位法官W. Paul Riley大法官和Leonard Marchand首席大法官都持以上观点。他们认为,尽管被告的驾驶行为无疑导致了这场悲剧,但他所做的行为并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第三位法官Peter M. Willcock大法官虽然同意其他两名法官的观点,但他认为原审法官仅仅因为一时判断失误而没有其他证据就无法确定被告危险驾驶的犯罪意图,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这个案件引发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法律界对“明显偏离谨慎标准”的定义以及如何判断驾驶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一些人认为原审法官过于宽松地解释了这一标准,导致司机因致人死亡的行为却获得无罪判决,这将给公众安全带来威胁。另一些人则支持原审法官的判决,认为“短暂的注意力不集中”并不能被简单归结为故意或过失行为,应考虑其他因素如环境、交通状况等。
这个案件也引发了关于道路安全的讨论。许多人呼吁加强驾驶安全培训和执法力度,减少因驾驶错误导致的悲剧。同时,也有声音主张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更好地保护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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