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首例:累犯偷窃重判
Share
加州新法首例:累犯偷窃罪被重判
29岁的旧金山市民巴伯因在诺伊谷商店行窃被起诉,这是自加州公投36号法案于12月18日实施以来,金山地检长办公室首次对至少两次前科轻微盗窃案嫌犯提起重罪起诉。
根据法庭文件,巴伯于12月24日在诺伊谷一家Walgreens药房偷走咳嗽、感冒药和霜淇淋等物品,未付款就离开商店。警方在几条街外一个公交车站发现他携带赃物并将其逮捕。 返还价值总计462.95美元的被盗物品已被追回。 此外,巴伯还持有胡椒喷雾,作为一名重罪犯,他不得拥有这种武器。起诉文件显示,巴伯有七项与盗窃相关的犯罪记录,这使得根据新的刑法规定,他的目前罪行可以被视为重罪。
加州之前通过47号法案试图提高盗窃重罪的门槛,但该法案也被指责导致犯罪飙升,尤其是在零售盗窃方面。2024年公投通过的36号法案旨在纠正这一问题,通过新的起诉和判决方法来解决无家可归、吸毒成瘾和盗窃问题。其中一项关键变化是引入“摇摆不定”罪行,根据各种因素,这些罪行可以被指控为重罪或轻罪。
金山地检长谢安宜表示感谢旧金山警方对打击明目张胆的零售盗窃行为所做的努力。 他的办公室一直与执法部门和零售商密切合作,共同打击零售盗窃行为。现在,得益于选民的支持,他们有了新的工具来减轻后果,并确保那些屡次违反法律的人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