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新政解读:居住时间计算规则调整

加拿大入籍新政解读:申请居住时间计算规则变化

为了确保申请人对加拿大有足够的了解和融入,加移民局(IRCC)近期对入籍申请的居住时间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

根据发布的新规定,申请人提交入籍申请的时间将影响居住时间计算方式。

具体来说,分为三个重要的时间段:

  • **2015年6月11日之前:**申请人在紧接申请日起的4年之内累计居住了三年(1095天)。
    • 获得永居资格后,每一日居住都视为一日;获得永居资格之前,每一日均视为半日; 2月29日不计入计算。
  • **2015年6月11日和2017年10月10日之间:**申请人需要满足两个部分的要求。
    • 第一部要求:在申请日之前的6年内累计居住4年(1460天)。
    • 第二部要求: 在6年的期限内,在4年中,每个日历年至少居住183天。
  • 2017年10月10日之后: 申请人必须满足在申请日起的5年之内累计居住三年(1095天)。

新规定强调:

  • 无论哪种时间段,离境和入境日分别计1日。
  • 服刑或离境的时间需从总天数中减去。
  • 2017年10月10日之后递交申请的申请人,获得永居资格前以授权临时居民身份居住的天数最多不能超过一年(365天)。

**鸿泰移民提醒:**入籍申请是一个复杂的流程,申请人需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更多信息,请咨询鸿泰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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