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弃婴收养案:重审难觅定论

加拿大弃婴身份争议: 夫妻收养女婴遭移民官拒,重审案件仍未结果

多伦多--(美国新闻)-- 一起关于加拿大移民申请的奇闻引发了公众关注。一位名为钟先生的中国移民夫妇于2010年抵达加拿大后,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时,他们的女儿珊珊的移民申请遭到了拒绝。原因是珊珊并非亲生子女,夫妻俩当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她出生证明。

故事始于1997年,范女士和钟先生在自家门口发现一个弃婴女婴。这对夫妇无法生育,便决定收养并给女孩取名为珊珊,并将她的身世隐瞒了下来。为了让珊珊能够合法生活,他们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她的出生证明。

多年后,夫妻俩申请移民加拿大时,移民官发现珊珊的出生证明有异样,要求进行DNA测试。结果显示珊珊并非钟先生和范女士亲生女儿。移民官拒绝了珊珊的移民申请,理由是根据加拿大相关法律,“受抚养子女”必须是亲生子女或领养的子女。

在2015年,夫妻俩代表珊珊提出了重审申请,强调他们将珊珊视作亲生女儿,并提交了照片、学校记录等证据证明两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指出,由于珊珊已经年满14周岁,不符合正常领养的要求。然而,重审的移民官仍然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认为夫妻俩在发现珊珊被遗弃后应该立即申请正式的领养程序。

最终,法院撤销了移民官的决定,并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尽管法院对该移民官处理方式存在疑虑,但关于珊珊身份的最终结果仍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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