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制饱受争议 专家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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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收制度饱受诟病:专家吁降低个人所得税并实行家庭计税
加拿大财经专家Kim Moody近期在《财经邮报》发表专栏文章,对加拿大的税务制度进行了猛烈抨击,指出个人所得税过高、许多方面不合理,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Moody举例说明了相同收入情况下,一个人挣钱和两个人挣钱交的税差异很大,并指出了加拿大许多省份的联邦-省级综合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超过50%,甚至在较低的收入水平就达到了最高税率。他将加拿大与美国进行了对比,指出加拿大在收入尚未很高的情况下就已征收最高税率,并提出了“收入平均”和“家庭计税”等可能的解决方案。
专家认为,“边际个人所得税率超过50%是合理的”这一观念需要重新审视。虽然历史上加拿大曾有过更高比例的边际税率,但这种情况是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且当时的纳税人口占比远低于现在。随着时代发展,目前的边际税率已经对额外努力、储蓄和投资构成强大的抑制力,不利于经济增长。
Moody强调,加拿大的个人所得税确实需要降低,但他同时也认识到,鉴于加拿大目前过度依赖个人税收,以及庞大的支出规模,这一调整并非易事。
2024财年,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高达2177亿加元,占总收入4595亿元的47.4%。任何下调个人税率的措施都将对国家财政产生巨大影响。例如,最近提出的将最低个人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的政策预计将使政府每年减少约60亿加元的税收收入。
因此,有意义的税率调整必须通过相应的削减开支(无论如何都应当削减)以及/或者从其他税源增加收入来补足。专家认为,消费税(GST)应该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因为它更高效公平,但提高消费税的政治代价很可能会非常高。
此外,加拿大在家庭计税方面也存在问题。Moody长期以来一直是“家庭计税”的倡导者,他认为良好的税收政策应当符合生活或商业的经济现实,而家庭是大多数人最基本的经济单位。然而,加拿大的税收政策却并未反映这种经济现实,导致行政复杂性增加、纳税负担加重,也产生了一些奇怪的结果。例如,一个收入为10万加元的已婚夫妻,如果是由其中一人独自赚取,与两人各赚5万元,最终承担的税负差异极大。
反对家庭计税的声音主要来自一些自由派学者和官僚,他们声称会阻碍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但这些批评缺乏实际意义和常识,尤其是在各种补贴的收入计算中也采用“合并计算”的情况下,这种担忧显得格外不合理。
综上所述,加拿大税收体系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行全面审查和改革。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实行家庭计税等措施都是值得认真考虑的方向。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以下几点:
- 加拿大联邦税制: 加拿大采用累进税率制度,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水平分级征收。
- 省级税制: 除联邦税外,每个省份还拥有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导致实际税负差异很大。
- 消费税(GST): 加拿大实施了5%的商品及服务税(GST),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
Kim Moody提出的观点并非孤立无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加拿大经济学家和学者也对现有的税收体系表达了担忧。他们指出:
- 过高的个人所得税率抑制经济活力: 过于高的边际税率会减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投资意愿和创业精神,最终阻碍经济增长。
- 家庭计税的必要性: 加拿大目前的税制不承认家庭作为基本经济单位,导致了复杂的税务程序和资源浪费。
- 消费税替代个人所得税: 专家们认为,可以通过提高消费税(GST)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但需要谨慎考虑其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
然而,加拿大政府也面临着严峻的财政挑战。降低个人所得税意味着减少政府收入,这将可能导致公共服务削减或增加其它税收。因此,任何税收改革都需要权衡利弊,并采取合理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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