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老年金制度保障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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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老年金制度保障退休生活
加拿大政府为确保老年人晚年生活得到保障,推出了完善的养老金制度,向符合条件的65岁及以上老人每月支付社会福利资金。这对于许多经验不足、积蓄有限的老移民来说尤为重要。
申请条件:
- 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年龄达到65岁或以上;
- 18岁后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
- 曾经离开加拿大但持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在加拿大居住满20年。
- 曾居住于与加拿大有养老金协议的国家(如美国),也可能符合申请条件。
领取金额:
- 住宿加拿大大于40年或1977年7月1日前满25岁且曾在加拿大居住并拥有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者,可领全额养老金。
- 其他符合条件的老人,根据实际居住年限比例确定领取数额。例如,在加拿大居住20年的老人,可获得全额养老金49% ($245.72)。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是一种福利制度,与个人收入挂钩。如果除老年金外其他收入超过一定标准(2006年标准为$62,144),政府将部分或全部收回养老金。
其他注意事项:
- 领取老年金不受工作状态影响,即使在65岁后仍然工作也能获得福利。
- 老年金被视为应税收入,但加拿大政府一般不会预扣个人所得税。
- 申请者需同时考虑其他相关福利,如GIS或者Allowance等。
对于老年移民来说,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保障,能够帮助他们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