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为无法决策病人做决定的法律保障

加拿大:谁来为无法决策的病人做决定?

在加拿大,当一个人因疾病或意外丧失判断能力时,如何做出医疗决策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 不同于国内通常由家属主导的医疗决策模式,加拿大法律明确规定了替代决策者的优先顺序,保障病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根据安大略省《健康护理同意法》,当病人无法自行决定医疗方案时,首先会考虑患者是否有制定过持久授权书,并指明代理人来代为做决定。如果没有持久授权书,按照法律的优先级依次选择:配偶或伴侣、子女或孙子女、父母或继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最后,如果以上选项都不符合条件,才会由公共监护人和受托人担任替代决策者。

在紧急情况下,医生可能会根据病人的最佳利益做出迅速的医疗决定,但最终目标仍是尽可能尊重病人的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法律也为无法自行做决定的病人设立了法定监护人制度。当病人被确认无法进行个人护理或没有合适的替代决策者时,法院会指定一位法定监护人代表病人做出医疗和个人护理决定。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

  • 代表病人做出健康护理和医疗决定
  • 确保病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 保护病人的权益,维护他们的尊严

如果病人在未来恢复了判断能力,可以申请撤销法定监护人的任命,重新拥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对于特殊情况,比如自闭症患者,加拿大设立了专门的家长论坛提供更多干货信息和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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