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聚餐产子捂鼻致死 被判六年半至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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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聚餐突然生子当场杀害婴儿 罪成判刑
甘肃玉门一女子在聚餐时突发分娩,将新生儿杀死后逃离现场。经审理,该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
据法院公开的材料,被告人郭某某出生于1997年,在2019年2月与男友苟某某发生关系后怀孕。同年10月她到酒泉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实习工作。2019年11月8日晚,郭某某在玉门市的酒店聚餐时产生分娩反应,她离开包厢来到宴会厅二楼储物间内产下女婴。因婴儿啼哭,郭某某用手捂住其口鼻后晕倒,醒来后又将袜子塞入婴儿口中,再次昏迷。最后她发现婴儿死亡后逃离现场。
2019年11月21日,经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女婴出生时属活体新生儿,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导致死亡。2020年1月6日,酒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某系被害女婴生物学母亲。
法院审查调查后发现,郭某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特征,罪行成立。考虑到其坦白领罪、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等因素,法院建议判处她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