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未成年人租宝马致赔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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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替未成年人签租购宝马,因车祸被判赔85.5万元
多伦多讯: 一名加拿大华裔男子刘某因为替未成年友人签署汽车租赁协议,最终导致车辆事故,承担了85.5万元的损失。此案引发舆论热议,许多人对刘某的行为表示不理解和批评。
据悉,2016年蓝某与宝马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一辆宝马M4轿跑车。一年后,蓝某将该合约转让给了刘某。然而,实际使用车辆的是刘某的室友王某,他年龄未满18岁无法签署协议。
在2018年6月和7月,王某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和保险费用,导致保险单被取消。最终,张某租赁了该车后一个月内发生事故,车辆报废。
宝马车行要求刘某承担损失,刘某反诉王某欺诈行为,并声称转让合同上的签名是伪造的,没有第三方见证。然而,法官认为尽管刘某可能受到欺骗,但最终他签署了租赁协议,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官表示:虽然判决对刘某来说很残酷,但他自愿签署了租赁协议,把自己当作车辆承让人,就要承担后果。
此事件引发舆论热议,许多人认为刘某的行为不负责任,替未成年人签署合同,并且忽视保险问题,最终导致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