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产无处藏!CRS协议落地 中国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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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9月1日起:中国将正式执行全球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协议,海外资产隐藏无处可藏!
近期,一项重大政策即将在我国落地实施: 自2017年9月1日起,中国将正式执行于2015年12月17日签订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变政府间协议》,也被称为共同报告标准(CRS)。这项协定意味着其他96个成员国都将依照协议向中国国税总局自动提交有关中国公民及税务居民的一切资产、投资资料。
该系统涵盖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所提供信息最远可追溯至2014年9月。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将被自动提交给中国税局,无需通知客户。成员国除了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外,还包括百慕大、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卢森堡等著名的离岸公司注册地。
这对持有海外资产的中国公民来说意味着什么? 对于那些仅仅在中国境内拥有资产的中国公民或税务居民,无需担忧CRS带来的影响。但以下7类人士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应对措施:
- 取得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公民: CRS协议要求披露所有在境外隐藏的资产信息。因此,移民海外的中国籍公民需要尽快与律师和会计师联络,研究应对办法,避免税务补缴、罚金甚至刑事责任。
- 在海外已经配置金融资产的中国籍公民: 这类人士完全受中国司法管辖,CRS框架下洗白难度极大。建议尽快与中国税务专家协商解决办法。
- 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 CRS要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所有金融资产信息,利用壳公司的名义避税几乎不可能了。需要考虑税务规划并咨询公司注册地的律师。
- 在海外存款的中国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他们的问题几乎是无解的,一旦被追究责任将面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唯一的希望是中国政府会把追究责任的线划在哪里。
- 在海外购买大额人寿保单的人: 所有中国公民在海外购买的寿险保单都要披露。需要考虑如何解释资产的合法性和出境的合法性。
- 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的人: CRS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委托人、保护人、受托人、受益人等。涉及面之广堪称王炸级别。
- 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国公民: CRS系统将同步向所有国家开放,所有交易都将被共享。这些人在国内和海外都要面临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补缴问题。
CRS协议实施后,对拥有海外资产的中国公民来说,财务规划变得更加重要。 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政策和风险,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