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极不合卫生”遭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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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被驱逐后索赔不成 卑诗审裁官指其行为“极不合卫生”
一名租客向卑诗民事审裁处提出索偿申请,指房东在未有通知的情况下将他赶走并没收了按金。然而,审裁官最终驳回了他的所有诉求,理由是该名租客曾做出种种“极不合卫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租住协议。
据悉,这位租客曾向两位房东租用一套住所并与其同住。房东辩称,租客违反了租住协议并毁坏了他们的单位。
租客则要求两名房东分别赔偿4,300元及1,300元,以补偿他在未获通知下被驱离、退还及另外赔偿多一个月按金,以及补偿他声称被房东偷走的私人物品,包括了一些清洁用品和两个遥控器。
审裁官史钊活在裁决书中写道,租客无法提供租约以作证据,但可以肯定他曾以每月750元租用该单位并支付了375元按金。然而,一名房东指控租客“违反了他们的禁酒协议,又在床铺和地毡上撒尿,并在墙壁、栏杆和门上涂上粪便”。审裁官认为,该名租客的行为违反了租务协议中维持合理清洁程度的隐含条款,因此驳回了他在指控房东盗窃私人物品的同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最终驳回了他的所有索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