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华人家庭买卖房屋纠纷不适用简易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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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最高法院裁决:华人家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简易审判程序】
近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作出一项重要裁决——关于两名华人家庭之间通过微信进行的房屋买卖引发的争议,并不适用简易审判程序。该案件涉及杨红(Hong Yang)和王玉章(Yuzhang Wang)夫妇以及李雪云(Xueyun Li)家庭之间的纠纷。
2017年5月,卖方杨女士告知买方李女士有意出售其列治文Blundell路的房产,双方随即签署了一份中文起草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简明扼要,主要包括标的物业地址、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等条款。随后,李女士支付了首笔押金,并开始搬入房屋居住。
然而,在签署英文版本的正式买卖合同时,卖方王先生并未签字,而该合同的目的主要是协助买方李女士一家获得银行抵押贷款。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证据和描述存在诸多冲突,,无法确定争议事实,因此不适用简易审判程序。
主审法官Hughes在1万多字的法庭文件中总结说:“该简易审判申请的证据性质使法院无法找到确定本案问题所必需的事实。”
最终,法官驳回了两方的简易审判申请。这意味着双方需走常规诉讼程序,交诉讼费,先把事实和证据捋清楚,再明确责任和赔偿,或者私下和解,或就此作罢。两三百万的房子现在也像买白菜一样操作了。
提前交付房屋情况下,若买家以合同争议为由占着不搬,法官需将房屋实际占有权拿回,否则损失可能难以估量。市场波动大下,卖方反悔,或拖延完成过户手续,则需寻求专业协助,所有法律文书和流程清晰明确,明确责任和赔偿,法律程序成本和时间成本将大大增加。
聪明人招数多,国内来这老板太厉害了,还有说在中国给我人民币能不能行,政府估价卖给她,我说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