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房东自住误判赔2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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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房东自住风险高!疏忽入住时间遭赔偿2万加元
虽然大家普遍知道 BC 省的租务规定对房东限制严苛,但最近 BC 省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却引发了热议。即便是房东在驱逐房客后真正把房子收回来给自己家人居住,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要求住够时间,照样可能被房客盯上要求赔偿。
温哥华一名房东女士 A 就因为一个疏忽,被判向前房客 B 先生赔偿 20,806 加元。故事发生在 2023 年夏天,A 女士多次通知 B 先生搬走,理由是她女儿要搬进来住。最后一次通知是在7月28日发出的,要求对方在9月30日前搬走。B 先生起初拒绝,还定了10月27日的听证会,但最终他在听证会前一天搬走,并撤回了仲裁申请。
之后,A 女士花了半个月整修、粉刷和清洁,女儿在 11 月 10 日正式搬进去。问题出在这之后:她女儿在2024年 4 月拿到去韩国实习的机会,随后又被维多利亚大学录取,从9月开始就搬去维多利亚读书。换句话说,她只在房子里住了五个月。
B 先生发现这一点后,向住宅租赁部门(RTB)提出索赔。因为 BC 省《住宅租赁法》明确规定,如果房东要以“自己或直系亲属居住”为理由终止租约,必须真正搬进去并住满最低时间。当时的规定是 6 个月(现在已改为 12 个月)。结果,A 女士的女儿只住了 5 个月,就去追求新的发展。
仲裁员认为这不属于“特殊情况”。所谓特殊情况是指无法预见、超出房东控制的事,比如亲人去世、房屋被火灾毁掉、或雇主突然推迟调动。但像“改变主意”或“出国实习”并不算,因此仲裁员裁定房东要赔钱。
A 女士不服,提出司法复核,辩称女儿离开是有特殊原因。但法院认为,房东有责任证明这些原因“合理且不可预见”。在本案中,女儿申请实习和读书并不算意外,因此法官维持原判,赔偿金额照旧。
这起案件也给 BC 省的房东敲了警钟:在 BC 省,如果要因为自住、出售或装修等理由结束租约,一定要严格按照 RTB 的规定来走程序和满足居住要求。比如:
- 租客欠租或欠水电费:先发 30 天书面催缴通知,仍不缴清的,可发 10 天驱逐通知。
- 租客严重违反租约或责任:可发 1 个月驱逐通知。
- 房东自住或直系亲属入住:要提前 3 个月通知,并保证至少住满 12 个月。
- 出售后买家要入住:提前 3 个月通知。
- 大型装修或改建:提前 4 个月通知。
- 将出租单元改为管理员使用:提前 4 个月通知。
- 将制造房屋园区转换用途:提前 12 个月通知。
所有通知必须用 RTB 的官方表格(签名、日期、地址、理由都要写清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本案提醒 BC 省的房东们,驱逐租客的风险很高,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高额赔偿。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在 BC 省的租房市场,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需要牢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关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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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省《住宅租赁法》: 该法对房东和租客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在终止租约、驱逐租客、房源自住等方面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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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赁部门(RTB): 负责处理 BC 省的租房纠纷,包括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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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指无法预见、超出房东控制的事,例如亲人去世、房屋被火灾毁掉,这些情况下终止租约可以免除部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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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通知: 房东在结束租约或驱逐租客时,需要按照《住宅租赁法》的规定发出相应的通知书,并严格遵守程序要求。
理解这些概念对于理解本案判决结果至关重要。
例如,A 女士因为没有满足居住时间的要求而被判赔偿,这表明即使是自住房源,也必须严格遵守《住宅租赁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了解以下信息也能帮助你更好地应对 BC 省的租房市场:
- RTB 官方网站提供丰富的资源和指南,包括最新法律法规、表格模板、常见问题解答等。
- 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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